二、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 ,按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处罚。。 三、开架借阅时,请将不准备外借的图书放回原处。 四、按期办理续借、归还手续。 五、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河北省教育厅 201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