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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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题库问题◆】:[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 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 万元,会计利润为845 万元,2012 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 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 万元,业务宣传费140 万元。(3)发生财务费用900 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 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 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 万元。(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 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 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 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 万元。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参考答案◆】: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 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答案解析◆】: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题库问题◆】:[判断题]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3)【◆题库问题◆】:[多选]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货开出支票支付货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出票地属于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B.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C.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D.支票持票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参考答案◆】:B C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错误,出票地属于支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选项B正确,支票有两项内容可以授权补记,即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支票的金额。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支票持票人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综上,本题应选BC。

(4)【◆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将自己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以支付货款。甲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背书的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的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虽然甲在汇票背面附有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乙仍取得票据权利。票据转让后,丙得到票据权利。选项CD正确。

(5)【◆题库问题◆】:[多选]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由乙或丙购买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阿瞬选项ABD符合,选项C不符合,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综上,本题应选ABD。

(6)【◆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不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A错误;(2)选项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正确;(3)选项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不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错误;(4)选项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不是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D错误。

(7)【◆题库问题◆】:[单选] 陈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章程拟定的下列内容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
B.陈某以货币和机器设备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50%
C.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至13人,2人不符合规定。

(8)【◆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两岸海上直航业务
B.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C.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鉴证服务
D.某汽车租赁公司从事的汽车租赁服务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阿瞬 选项AB,属于免税服务; 选项CD,属于应税服务,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 综上,本题应选CD。

(9)【◆题库问题◆】:[多选]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平板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9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5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9000元,但我想5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5000元将平板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参考答案◆】: B D

【◆答案解析◆】:Linda老师:(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本题中,甲授权乙的价格为不低于9000元,结果乙却5000元卖给丙,超越了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乙的行为为无权代理,但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并非无效;(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在明知道乙没有权利以低价出售平板电脑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了电脑,属于恶意相对人,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所以丙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10)【◆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B.公司合并、分立的
C.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选项AB);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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